“钟薛高潜伏在便利店的冰柜里,随时准备给那些随手一拿就结账的人一个迎头痛击”。
“我避开了钟薛高,避开了梦龙,在一个角落里挑选了其貌不扬的它,然后在结账的时候给我上了一课。”
十多年前,我曾有幸在北京街头吃过一块切糕,老板拿着刀比划了两下,问我是不是要这么切?
他当时的眼神中流露出杀气,仿佛今天这把刀不落在这里,那么下一秒就会落在我的脖子上。
我还没来及开口,他已经麻溜地把切糕递给我了。
而当他说出那个价格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他的刀早已刺穿了我的心脏。
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切糕”已经改名叫“雪糕”了吧?
尤其对于社恐患者而言,翻开日历上面都写着“没看价格之前,不宜买冰棍”。
倘若不小心拿到了高价雪糕,又不好意思在柜台上退货,只能咬牙切齿含泪买单。
原本以为自己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买冰棍的时候还是有几分优越感的,直到买单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优越的资格。
有人建议:“这些雪糕应该学习哈根达斯,找一个专门的冷柜把自己锁起来,而不是藏在冰柜里偷袭我们这些穷人。”
如今我们才发现小时候会喜欢夏天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算兜里只有五毛钱,我们也能买到最喜欢的冰棍。
童年吃过的冰棍,至今印象深刻。
比如棒棒冰吃快了会有一种脑子被冻住了感觉,我妈骗我说棒棒冰吃多了脑子会被冻笨,勒令我每天只能吃半根。
那时候日子过得紧凑,每次去冷饮店批发我妈永远只拿小布丁、绿色心情和棒棒冰这三种,美其名曰老牌冰棍味道倍儿地道,实际上是因为这三样最便宜。
四个圈这种档次的雪糕在我们家相当于奥迪,当然雪糕和汽车我们都买不起。
每次去冷饮店我爸就骑着那辆老摩托,回家的路上我在后座紧紧捧着那箱雪糕,生怕它们化掉了。
因此,在我们家一个人独享一整根棒棒冰属于罪大恶极的奢侈行为。
只有在两个人在场的时候,我才有资格打开冰箱拿出一根棒棒冰,然后掰成两半,大喊一句广告词“你一半我一半你是我的另一半”。
每次去邻居家做客,对方母亲都会招呼小孩给我拿棒冰吃,对方就会飞速冲去冰箱,拆开棒冰,掰成两半,然后迅速舔一口带把的那一半。
然后装出不小心的语气告诉我:“哎呀,这边我已经舔过了,你吃这边吧!”
众所周知,棒棒冰带把的那一半拿着不会冰手,而且比另外一头要多一些。
小孩子的心机是藏不住的。
只有我妈永远都会把带把的那一半主动让给我。
现在想想,这个细节在小时候写作文的时候没能用上实在是浪费了,感动程度丝毫不亚于写了十几遍的“妈妈把鱼头和鱼尾留给自己”。
只是当时候年纪太小,难以察觉到我妈的自我牺牲,又或是觉得那样是理所应当的。
二十年过去了,我妈检查出糖尿病之后就没有吃过雪糕了。
而我从不知道哪一年的夏天开始,再也没有碰到过一个愿意跟我共吃一根碎碎冰的小伙伴。
说实话,我大概也有十几年没吃过碎碎冰了。
每次路过冰柜的时候眼前会浮现很多熟悉的记忆。
可惜那玩意太冰脑子,我怕变笨所以后来也就没吃过了。
在我念小学那会儿,同学们之间是按照零花钱的数目划分阶级的。
有五毛钱的大多数,一块五的中午不回家吃饭的一部分,以及两块钱以上的土豪。
我属于有时候连五毛钱都没有的那种,别人吃一块钱一根的绿色心情,我吃五毛钱一根的山寨版“绿色风暴”,口感很差,大概是色素和水勾兑而成,吃完舌头会绿油油的。
即便如此,吃完棍子我还能嚼半个小时。
后来又多了一种叫“七个小矮人”的冰棍,一袋里有七个迷你的小冰棍,有菠萝味,西瓜味,草莓味,芒果味,哈密瓜味,绿豆味,香橙味。
五毛钱吃七根,堪称性价比之王。
每次撕开包装,对我而言就像是人生大事,我要决定先从哪一种口味下手。
通常我会先吃最讨厌的菠萝味,然后把最喜欢的哈密瓜味留到最后吃。
那时候的冰棍含在嘴里怕化掉,但是我也知道含在嘴里一定会化掉。
有过这样的童年经历也并非坏事,至少我养成了买东西之前必看价格的习惯,所以至今没有被其貌不扬的高价雪糕刺杀过。
我也明白一个道理:
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你可望而不可即的事物。
小时候是四个圈、别人都有的四驱兄弟、电子手表、溜冰鞋、自行车,每个年龄阶段都有我买不起的东西。
后来人生第一次吃上肯德基,进店后排着长队,不知道该点什么,又怕耽误后边的人,于是指着菜单说我想要一个这个,甚至无法自信且流利地说出“香辣鸡腿堡”这五个字。
每一样曾经我买不起又想要拥有的东西,都变成了我努力奔跑的动力。
我知道“肯德基自由”这种话说出来大家会觉得很好笑,但是我曾发自内心地把它当成我的人生理想之一,一步步实现这个理想的过程,其实也蛮爽的。
我认为每个人都可以“雪糕自由”的那一天。
就算拿到潜伏在冰柜的高价雪糕偷袭,也不会被它伤到毫毛:
“没事,咱们有的是钱。”
最后。
在吃雪糕抠门这方面,我可以说是相当有经验了。
因为从小我们家过夏天就不买冰棍。
于是我学会了自制冰棒。
泡一杯牛奶,放点糖,冷了之后放根勺子进去,冻好了就是牛奶冰棍了。
这种冰棍缺点很明显,首先它梆硬,用舌头舔会黏住,扯都扯不下来那种;
只能用勺子慢慢刮出冰屑,半天只能刮出半勺来,并且会发出手指甲划过黑板的刺耳声音,证明心急不仅吃不了热豆腐,冰的你也得慢慢抠。
优点是耐吃,足够我快乐一下午。
那时候我最常吃的一种零食是无花果丝,直到成年后我才知道那玩意的根本不是无花果而是萝卜丝。
就像我们学校门口卖的火腿肠里面从来都没有火腿,导致后来不是纯淀粉的烤肠我都不爱吃。
但举着一根火腿肠,我就觉得相当幸福,并且坚定地认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是一口气吃三根火腿肠。
因为我小时候没有拥有过巨款,所以我也从未体验过那种极致的幸福。
童年的那些雪糕、零食并非有多好吃,只是我们太容易满足。
成年后,我甚至能够敏锐地察觉和分辨冰淇淋里廉价和货真价实的口感,还会暗自计算一根雪糕的热量,将这些热量转化成负罪感。
看到二十块一根的雪糕,心想我今天还非要试试看到底有多好吃?嘎嘎两口吃完之后面无表情,唯一的感觉是靠我刚才花了二十块钱?
如今的雪糕动辄是以前价格的几十倍,却连一半的快乐都无法给到我们了。
我们并不是真的完全吃不起一根雪糕,被刺痛的也不是钱包。
而是我们站在冰柜前不知道到底选什么才会使我们真正快乐的那颗怅然若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