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对此,中国银行研究院副院长鄂志寰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金融是五篇大文章的第一篇,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闫刘梦 记者 李雁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对此,中国银行研究院副院长鄂志寰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金融是五篇大文章的第一篇,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
鄂志寰认为,建设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系,一是要加大资源投入,解决金融资本投入少的问题,引导金融行业统筹协调,围绕科技创新行业的全生命周期,建立涵盖股权、债权、保险、租赁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体系,汇聚投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及专业组织等力量,全面支持科技创新细分领域的个性化发展。
二是解决投早、投长期的问题,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和生态,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健全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
三是商业银行积极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科技型企业风险评估机制,精准满足科技企业需求,打造科技金融产品矩阵,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