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知识产权均为受让取得
如果企业大部分知识产权为受让取得,尤其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为受让取得,会导致企业在“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指标(最高6分)上得分不高。
2、知识产权申报时间与研发项目进度不匹配
部分企业的申报材料中,作为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申报时间早于研发项目立项时间,或者严重晚于研发项目验收或结题时间,导致材料不符合逻辑。
3、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当年授权软件著作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申报企业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当年授权软件著作权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存在此类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4、知识产权重复使用
I类知识产权是可以重复多次用于高企申报的,II类知识产权则只能用于申报一次,同时知识产权评分是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5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I类知识产权重复使用不会影响知识产权评分。
5、知识产权是否有地域的限制
有,知识产权授权书必须是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国外及中国香港、台湾、澳门地区颁发的知识产权不在本次申报统计范畴。
6、知识产权获得期限有要求吗
企业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最好是申报当年近三年获得的,如:2024年申报高企的话,最好是2021年、2022年、2023年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
7、购买专利时需要注意哪里问题
购买和自主申请是获得专利授权的最主要的方式。
企业在购买专利时需要注意:该专利有效,并且具备一定较高的技术的先进程度,最好不是外观专利;该专利能与科研立项挂钩,属于某科研立项的研究成果;该专利与公司的产品有较强的关联关系,并且该产品具有较高比例的销售额。晨宗